三河市政府采购多项措施预防“关节炎”
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,采购活动也日益公开透明,受到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一致好评。但在与供应商的座谈中我们发现,有许多供应商对采购活动结束后,资金的支付环节颇感头痛,对此,我们三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引以为戒,先进行自我全面诊断,并采取多项措施预防“关节炎”。一是对每一笔采购项目核实资金来源,在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前,采购办与采购单位、主管业务股室三方对采购资金进行核实,以确保采购项目有资金来源。
二是采购单位在采购货物时,填写制式《三河市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》《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》《政府采购支付拨款申请书》每个表一式六联,采购人、采购办、采购中心、主管业务科室、支付中心、供应商都会持有相应表单,确保整个采购活动环环有管理、步步有落实。
三是整个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单位、财政主管业务科室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多方参加,并全程监督采购活动,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各种行为,参与部门都有权提出抗议,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叫停,并中止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。
四是在采购活动结束后,采购中心立即对中标供应商下发《中标通知书》,中标供应商凭借《中标通知书》与采购单位签定采购合同。采购合同对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、资金支付方式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,采购单位无故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与中标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。
五是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,填写《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》,且《验收单》上有采购单位、采购中心、供应商三方签字盖章,并同时填写《政府采购支付拨款申请书》。财政部门在接到《支付申请书》五个工作日内,将采购资金支付给中标供应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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